3. 第 3 章
顾藐从护士口中得知,戚厌刚给别人输过血,失血过多,可能有点头晕,不过这是正常的,没什么大问题,休息一下就好了。
他低头,这才注意到戚厌另一只被羽绒服挡住的半截手背上依稀能看到医用胶布。
顾藐还想多问几句,但这会儿是查房时间,护士太忙,急匆匆地要走,他就没好多问。
输血?他老婆身上到底正在发生什么事。
顾藐目前知道的信息只有,他老婆是个孤儿,很穷,前几年被疯狂的攻略者数次故意伤害,身体状况应该也没好到哪里去。
这种情况下还给别人输血干嘛?国内禁止卖血,应该也不可能是是因为缺钱走投无路。
顾藐满腹疑问和好奇。
明明年岁和自己相当,且同样是剧本里的主角,这日子过得却天壤地别。但他遭遇这么多,还次次都考年级第一,最重要的是,长得还这么好看,颜控又慕强的顾少爷心中充满了怜爱。
美强惨,天生是要给自己做老婆的!
不过看老婆虚弱的样子,顾藐也没工夫欣赏这张脸了,把带着体温的外套盖在戚厌身上,转身进了电梯,给宋助理发消息,让他买两份猪肝粉或者鸭血粉丝汤来。
他自个儿则去楼下便利店买巧克力和电解质水。
宋助理刚停好车子进医院,还没见着传说中被顾藐瞧上的那个男生呢,就又被顾藐差遣去办事儿,心中充满了无奈。
这医院虽然旧,但也开了暖气,再加上人多,戚厌很快就热到从昏迷中醒来。
他热出了汗,睁开眼一看,身上压着两件羽绒服。
“……”
不知道是哪个陌生人丢自己身上的,戚厌皱眉扯到一边。
“好巧,你也在这儿?”突然响起一个惊喜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戚厌心情已经开始不虞,掀起眼皮子看了眼。
几步之遥,一个比他略大几岁的青年举了举手里的报告单,笑着走过来:“我过来参加实习体检,没想到能遇到你,怎么样,半个月没见了,最近还好吗?”
这人名叫应亭煜,今年大三,从清江一中毕业的,算是戚厌的学长。在戚厌打工的地方认识了他,交换了联系方式之后,就时不时发生这样的“偶遇”。
戚厌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会被一些极端的人盯上,有时候他怀疑背后是不是有一个组织,但这种念头又太过天方夜谭。
他在应亭煜身上,就嗅到了这种气息。
行为举止过于刻意,眼里透着急功近利。
戚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指着旁边的羽绒服,冷冷地说:“你的?”
应亭煜视线落到那件羽绒服上,虽然认不出来牌子,但做工看起来还挺贵,应该是谁落在这里的。
他没有认领,却也没有否认,微笑道:“不要着凉了。”
闻言,戚厌注视了他一眼。
少年年龄分明比他还小几岁,眸子定定地看着人的时候,那双眼睛却黑得像暴风雪来临前的深空,压迫感十足。
应亭煜顿时有几分不自在的心虚。
正在这个时候,顾藐一手拎着两碗汤,一手提着塑料袋,嘴里叼着两双塑料筷子,穿着件毛衣,匆匆从人群里挤出,朝两人这边跑过来。
跑动时他的额发扫过眉骨,显得十分蓬勃。
戚厌感觉到什么,抬头看过去,立刻知道了方才盖在自己身上的羽绒服是谁的。
他警惕之际,顾藐已经把手里的东西往旁边的座椅上一放:“诶,老——戚厌同学,你醒了?”
说完,顾藐选了戚厌右边坐下,好展示自己的黄金左脸。
他一直知道自己的五官很立体,侧脸可能比正脸还要好看一些,尤其是左脸。
戚厌有点莫名其妙,身体往左挪了半张椅子。
顾藐正往左瞥,视线黏在他脸上。
见状,也赶紧也往左挪了挪,继续把左脸往他眼皮子底下怼。
戚厌:“……”
见戚厌一双清凌的黑眸盯着他,顾少爷有点儿害羞,终于把脸转过去,挠了挠脸,一口气不带喘气儿地把准备好的台词背了出来:“噢,我叫顾藐,是你未来的老……同学,之前没见过,我是刚转到清江一中的转学生,报到的时候老师和我说你是年级第一,所以我知道你。因为你一直没回学校,老师很担心,让我来看看!”
顾藐随口胡诌,反正王守业知道他的身份,会帮他圆谎,这就是首富儿子这个身份的好处了。
顾藐是用常理在思考,年级第一通常会受到老师的额外关心。
但他忽略了一点,戚厌身上所发生的事,他只从系统那里知道个大概,却不知道全貌,也就不知道高中三年以来,这所学校里连老师都对戚厌避之唯恐不及,是不会担心他的。
戚厌脸色不着痕迹地变了变。
又来一个?
对戚厌而言,戚权贵家不过是暂时的栖身之所,林石那些人也是小打小闹,造不成什么伤害,高三一毕业,这些垃圾都会从自己的人生里消失。
问题最大的还是不断出现在他身边的神经病。
如雨后春笋般,每隔一段时间就冒出一个。
从十五岁到十八岁共出现了四个,其中两个被戚厌送进了局子,判了故意伤人和教唆伤人的刑。
无人知道这其中有他的手笔。
判断时机差不多,他们差不多该对自己动手了,戚厌便会提前布置好行车记录仪、录音笔,并诱导性地告诉他们自己那一天的动线。
事后证据也很好收集,他会无意间提醒警方去查证金钱交易和通讯记录。
第三个,也就是去年的郝梅,并没有胆子对他动手,但最终却自己疯了。
戚厌根据这些条件得出一个结论,倘若一定期限内没有在他身上得到任何进展,这些神经病可能会被“组织”惩罚。
虽然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这几年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他从未对任何人讲过,当然,说出去也没人相信。
这群人还有一个相当明显的特征,那就是抠门。
戚厌猜测他们经费有限。
还有,同一段时间内一般只会出现一个疯子,失败了后才会有新人补进来。
应亭煜,他已经确认了,是第四个。
突然冒出来的这个又是怎么回事?
戚厌沉默地看着顾藐。
这些年来,他一个人对付这些疯子,并不容易。
在还没有确定对方的来历、意图、能力边界等情报之前,戚厌知道不能轻举妄动,要进行一定伪装,以便观察对方,这是他在孤儿院多年,得到的生存的技巧。
应亭煜出现已两个月有余,他已经确认对方想干什么、能力范围所能达到的极限,确定对方掀不起什么风浪,他也就不装了。
但对于突然冒出来的这个,他还一无所知。
顾藐还在碎碎念,蹲下去打开包装盒的塑料袋子:“护士说你有点失血过多,我买了鸭血粉丝汤和猪肝汤,你想吃什么呀?”
一抬头,见戚厌正看着他,瞳仁漆黑,抿着唇,仿佛对他突如其来的自来熟和关心有几分无措。
“……”
顾藐呼吸一窒,心中本就担心,见状,更是心都碎了。
天杀的,他老婆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
一碗鸭血粉丝汤罢了,顾藐小时候躺在床上不想早起吃饭,都能让顾振东这个曲城首富亲自买回来摊凉了哄他吃。
——却能叫戚厌这样看着自己。
是不是十几年来面对的总是冷嘲热讽和恶意欺凌,从来没接受到过一丝的善意和温暖?
顾藐听说他去年就离开了孤儿院,现在住在亲戚那里,但接他离开孤儿院的亲戚应当也不是什么好人。
否则他身上的羽绒服和鞋子怎么会这么旧。
老实说,作为一个富二代,顾藐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穷的。
回想起刚刚老婆没醒来之前,面色苍白地靠在墙上,如被雨淋湿的墨竹一般,顾藐叹了口气,声音越发的温柔:“我还买了巧克力,给你剥开?”
少年一愣,像是不适应这般的善意,低下了头,说:“不用了,谢谢你。”
顾藐问:“头已经不晕了吗?”
戚厌摇摇头,嗯了声:“已经没事了。”
说完,或许是不适应一个陌生人接二连三的关心,他看了顾藐一眼,局促地收起了修长的双腿,拿起自己的外套,一声不吭地要离开。
顾藐赶紧问:“怎么了,你去哪里?”
不太聪明的样子,倒是不太像新进的货。
戚厌低声道:“现在是高三,得抓紧时间学习,我先走了。”
起身后,背对着顾藐,他脸上的小心翼翼如潮水般消失得一干二净,转变为锋利冷漠的戾气。
他拿着外套,朝着病房走过去,经过应亭煜身边时,漫不经心地瞥了应亭煜一眼。
应亭煜叹为观止。
同时心中发寒,前面几个攻略者死都不知道怎么被玩死的,自己真的能成功吗?
顾藐自己是个学渣,倒是没想到他老婆这么爱学习,更加由衷地钦佩了一点,他扭头看向戚厌背影,又看了一眼刚打开的鸭血粉丝汤,觉得扔了有点浪费,忙不迭掰开筷子蹲在那里大吃几口。
余光瞥见戚厌越走越远,这才手忙脚乱地把打包盒重新包起来,用卫生纸擦了擦手,一起扔进垃圾桶,赶紧追过去。
但还没追出几步,就被刚才一直杵在旁边的人拦住了。
顾藐看向拦住自己的人,愣了愣:“干嘛?”
从顾藐出现的那一刻,应亭煜心中便十分震惊,顾不上去为刚才冒领羽绒服的事情尴尬。
另一个主角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们两个人不是应该大一新生见面会时才认识吗?!
但他很快做出了反应。
戚厌是个很恐怖的人,表面看那张精致的脸完全看不太出来,但实际上对于别人的心机,有着极强的反侦察能力,和报复手段。
前面的攻略者都被玩崩溃了,也没得到任何关于戚厌的情报。
可听说顾藐就好攻略多了。
有一个叫金一鸣的攻略者甚至进度条已经到了80以上。
而且,顾藐的情报很清晰。
——这小子颜控,极端颜控。
反正最终目的是让顾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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